通知通告 /

营口热电集团2021年供暖交费通知

发稿时间:2021-08-16 阅读量:7682

尊敬的热用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营口热电集团已开通微信、支付宝、热付通平台等多种网上交费渠道,保证疫情防控时期热用户交费安全、方便、快捷。同时于8月18日起,开通七家签约联网银行网点交费,希望广大热用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部分 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 推行网上交费,避开缴费高峰期

1、热用户在上一供暖期已在银行网点或网上交费的,本年度用热可采用支付宝、微信生活及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渠道交费。

2、 热用户在上一供暖期已在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了认证交费手续,本年度不需认证也可采用支付宝、微信生活及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渠道交费。

二、 遵守大厅工作人员疏导安排

交费期间,收费大厅将有工作人员进行巡查、疏导,针对大厅人流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疏导、限号措施。

三、遵守检查登记,从己做起

到热电集团所属营业厅和银行网点交费的热用户,要认真遵守交费网点防控要求,要做到登记、扫码、戴口罩、一米距离等候等要求。

第二部 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 收费标准:居民25元/建筑平方米;非居民28元/建筑平方米;非标准车库、阁楼17.5元/建筑平方米。

、 交费方式:

1、8月18日起,营口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丹东银行、盛京银行、建设银行、阜新银行市内所有网点开通办理交费业务。

2、常年开通支付宝、微信生活及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交费平台开通办理交费业务。

、以下情况需到综合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1、低保户:新用户(持进户通知单或发票和民政部门认证低保单及本人身份证)、老用户(持供热证和民政部门认证低保单及本人身份证)到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费。

2、有稽查记录、欠费信息的热用户:需持供热证到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交费。

3、恢复供暖用户:需持供热证办理交费。有报停手续的热用户,需主动联系热电集团工作人员连接管线开阀供暖;无报停手续的热用户,需自行连接管线后联系我集团工作人员开阀供暖(如需我集团工作人员连接管线,需交纳工时费)。

4、新小区用户:须持房照(或购房发票)、进户通知单及房主身份证原件办理。

5、带阁楼用户:在网阁楼供暖,需持供热证办理交费。阁楼停止供暖、住宅需要供暖的,须联系热电集团稽查部门入户检查,方可持供热证和检查通知单办理交费。

稽查处联系电话6630012

6、变更业务用户:持房照、本人身份证及供热证办理相关手续。

7、申请停止供暖的热用户:需持供热证到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停供手续,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21日。已办理停止供热的热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热电集团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并按时交纳热费。热电集团工作人员负责关闭阀门停止供暖,热用户需自行放净室内供热设施存水(新入网小区两年内不予办理报停手续)。

8、为部分有欠费的用户方便缴费,可以通过非营业厅缴费渠道(线上和联网银行网点)缴费,往年欠费额可以在办理过户时一并到热电集团营业厅办理。

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地址:

热电集团收费厅(盼盼路19路终点,保利五月花对面);

NO.2公益类国企综合服务厅(大润发超市南,营口银行院内)

NO.3公益类国企综合服务厅(客运站东门南侧)

NO.4公益类国企综合服务厅(水务集团收费大厅)

NO.5公益类国企综合服务厅(燃气集团收费大厅)

四、电子发票领取方式

1、以电汇、交支票等方式支付的用户,请到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厅(盼盼路19路终点,保利五月花对面)办理。

2、通过银行窗口、网上银行和微信交费用户,请关注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银行网点和热电集团收费大厅自助取票终端,凭营口热电收款凭证领取。咨询电 话:3555500

、用户须知

1、 当年不用暖且10月21日前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热用户,在恢复供暖时须补交当年供暖日至停供日所产生的热费。

2、 用户可以通过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平台交费,登录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krdgs.com/) 了解相关供暖政策。

3、 需要采暖费发票报销的热用户,已核对完信息的可关注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登录“热付通”平台,按平台提供的银行网点交费直接取得电子发票。新报销用户需到热电集团收费厅添加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按照上述方式领取发票。

六、客服电话:3555500供暖期24小时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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