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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暖交费通知

发稿时间:2019-09-07 阅读量:6463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暖交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

      今冬取暖费的收缴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广大用户顺利交费,现就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居民25元/建筑平方米;非居民28元/建筑平方米。

二、交费方式:

(一)910日起,营口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丹东银行、盛京银行、建设银行市内所有网点开通办理交费业务。

(二)910日起,支付宝、微信生活及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 交费平台开通办理交费业务。

以下情况需到就近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费

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地址:

 热电集团收费厅(盼盼路19路终点,保利五月花对面);

NO.2 营口银行站前支行收费厅(大润发超市对面)

(一)低保户:新用户(持进户通知单或发票和民政部门认证低保单)、老用户(持供热证和民政部门认证低保单)到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费。

(二)有稽查、欠费等信息用户:需持供热证到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交费。

(三)恢复供暖用户:需持供热证办理恢复供暖手续交费后,连接管线开阀供暖。有报停手续的用户,热电集团负责恢复连接管线开阀供暖;无报停手续的用户自行恢复管线(如需我公司恢复需缴纳施工费)开阀供暖。

(四)新小区用户:须持房照(或购房发票)和进户通知单原件办理供暖证后交费。

五)带阁楼用户:在网阁楼供暖,直接持供热证办理交费。阁楼不供暖楼下住宅供暖的,须联系热电稽查部门入户检查后,持供热证和检查通知单办理交费。稽查处联系电话6630012

六)变更业务用户:持房照、身份证和供热证办理相关手续。

(七)申请停供用户:持供热证到热电集团收费大厅办理停供手续,截止日期每年10月21日。已办理停供热的热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热电集团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并按时缴纳热费。热电集团负责关阀,用户自行放净室内供热设施存水(新入网小区两年内不予办理报停手续)。

(八)原春城热电(化纤厂)用户:1、已办理完热电集团供热证的用户,可按以上提示进行交费和办理相关业务。2、未办理热电集团供热证的,须持原春城热电(化纤厂)供热证、房屋产权证、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热电集团营业厅、营口银行蓝天支行(道岔子)、营口银行辽河支行(原红运家居市场)办理换证手续后,方可按以上提示进行交费和办理相关业务。

四、电子发票领取方式

(一)、以电汇、交支票等方式支付的用户,请到营口热电集团收费厅(盼盼路19路终点,保利五月花对面办理。

(二)通过银行窗口、网上银行和微信交费用户,请关注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银行网点和热电集团收费大厅自助取票终端,凭营口热电收款凭证领取。咨询电话:3555500

五、用户须知

1、当年不供暖且10月21日前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在恢复供暖时须补交当年供暖日至停供之日所发生的取暖费用。

2、用户可以通过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热付通”平台交费,登录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krdgs.com/)了解相关供暖政策。

3、 需要采暖费发票报销的用户,已核对完信息的可关注营口热电集团微信公众号登录(热付通)平台按平台提供的银行网点交费直接取得电子发票。新报销用户需到就近热电集团收费厅添加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后交费,按照上述方式领取发票。

七、客服电话:3555500  供暖期24小时为您服务



扫描关注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

进入“热付通”交费平台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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