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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次信息公示

发稿时间:2020-09-01 阅读量:6148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

建设内容:设置4×29MW热水锅炉,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锅炉设置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锅炉烟气净化后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可筠

联系电话:151407601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可以登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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